看守所管教的生意经:20元烟卖120
近日,广安市看守所一名警务技术三级主管黄永均被带走调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从在押人员身上“赚差价”,引发了舆论关注。据了解,黄永均作为广安市看守所警务技术三级主管,负责监室的管理工作。自2020年10月开始,他开始进行所谓的“赚差价”生意。他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取在押人员亲友预缴的“生活费”,然后将市场价20元、50元的香烟、扣肉等物品以高达120元、250元的价格卖给在押人员,从中牟取暴利。这种违规行为持续进行了将近两年,直到2022年4月,黄永均才被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发现并带走,迫使他终止了这些“买卖”。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监所管理的关切和疑虑。作为看守所警务主管,黄永均本应维护监室的秩序与安全,但他却将自己的职务滥用为个人谋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和执法机关的形象。此外,此类行为还会对在押人员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导致监所内部秩序紊乱。这起事件再次凸显了执法部门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监所内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正执法和人权保护。对于涉嫌滥用职权、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和威信。总之,广安市看守所警务主管黄永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从在押人员身上“赚差价”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此事件提醒我们监所管理应当更加规范,确保执法公正、权益保护,同时也表明打击腐败、维护司法公信力的任务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