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被诈骗580万,骗子得逞后兴奋地抱着现金入睡
5月11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向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网络通讯诈骗案。公诉人对15名被告人给出的量刑建议均是10年及以上,同时并处罚金6万元至150万元不等。该案将择期宣判。江宁一女子被骗580万元,多位被害人是宝妈“刷到好几个关注公众号就能赚钱的视频,我就留了手机号码,之后有人加微信联系我,让我下载一个APP。一开始赚到了几十块钱,但最后被骗了580万元。”2022年2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居民周女士报了警。周女士原本只是想赚点生活费,没想到自己找的不是一份网络兼职,而是碰上了一场精心谋划的刷单诈骗,她连卖房的钱都被骗走了。周女士不是诈骗集团的唯一受害人。该案15名被告人共诈骗被害人170余名,诈骗金额达2500余万元,人均被骗13万余元。庭审中,公诉人表示,该案受害人遍布全国,有30%的人被骗10万以上,“而且多为没有稳定收入的无业家庭妇女,或者是处于哺乳期的妇女。骗子利用她们兼职补贴家用的朴素想法,骗走了她们与家人辛苦多年的积蓄,还使部分被害人负债”。该犯罪集团通过投放互联网兼职广告获取被害人个人信息,由“拉手”将被害人拉入指定微信群,以完成刷单任务发放红包为诱饵,引导被害人注册第三方APP。再由“炒群”“导师”互相分工合作,“炒群”负责发放小额任务红包进行诈骗铺垫,“导师”负责引诱被害人大额充值骗取钱财。诈骗方式看似简单,但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除了主要实施诈骗行为的小组,还有专门的发放小红包、统计受害人手机号码、对接银行卡等小组。藏身迪拜,诈骗分子抱着现金睡觉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接到周女士的报警后,成立了针对该诈骗案的专案组。在查明资金流水后的第二天,江宁警方六个抓捕组就赶赴全国多地,将20多名提供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抓获,但诈骗集团的骨干成员藏身迪拜。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间,被告人黄某某等15名被告人先后在他人的纠集下,集中在阿联酋迪拜市,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的通讯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成员集中居住,统一管理,按诈骗所得计算个人提成。这15名被告人分属于三个实施诈骗行为的小组。被告人黄某某是其中一诈骗小组组长,庭审中他供述:“小组的基础工资是8000-10000元,每多干一个月加500元。”除了基础工资,还有业绩提成。“从诈骗款项中扣除发放的红包等成本后,组长可以从纯利润里拿3%,组员可以从纯利润里拿7%-10%。”黄某某在该诈骗集团从2021年9月干到2022年4月底,期间获利60万元左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诈骗集团成功骗到周女士580万元后,单次提成能拿到47万元,当天晚上诈骗分子非常激动,抱着公司发的现金睡觉。但这些人在犯罪集团的日子并不好过。被告人陈某某说:“公司限制人身自由,不能想走就走。如果要走,得赔偿公司一大笔钱。而且还会被‘卖来卖去’,上家公司关门后,我被卖到了这家。”钱大多被挥霍,无钱赔偿受害人15名被告人大多二三十岁,他们陷身诈骗集团,源于想挣高薪,被8000-10000元的底薪吸引。当公诉人问为何从事诈骗,一名被告人说:“家里困难,有负债,想出来挣钱。”据了解,在这些被告人中,有的人将部分非法获利投入基金,用来投资,但更大一部分人将非法获利用于吃喝玩乐,例如买奢侈品,买车,出去旅游……他们将骗来的钱挥霍一空,一名被告人回答是否愿意退赃时说:“愿意退,但我目前没钱退。”针对该案1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黄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对被告人许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4万元。对于其他13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均在十年及十年以上,并处相应罚金。庭审中,15名被告人均对自己构成诈骗罪不持异议,部分被告人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弥补被害人经济损失,并主动提供了财产线索。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